防火卷簾門主要用來進行防火分隔,防火卷簾門與樓板、梁和墻、柱之間的空隙,應采用防火封堵材料等封堵,封堵部位的耐火限制不應低于防火卷簾門的耐火限制。特別是應用于因生產、使用等需要開設較大開口而又無法設置防火設施的位置。
功能調試
防火卷簾門裝配完成后,簾面在導軌內運行應平穩,不應有脫軌和明顯的傾斜現象。雙簾面卷簾的兩個簾面應同時升降,兩個簾面之間的高度差不應大于50mm。
電動啟、閉,其自重下降速度不應大于9.5m/min。
啟、閉運行的平均噪聲不應大于85dB。
控制器應與消防聯動控制器、火災探測器、卷門機連接并通電,防火卷簾門控制器應處于正常監視狀態。
手動操作防火卷簾門控制器的按鈕,防火卷簾門控制器應能向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防火卷簾門啟、閉和停止的反饋信號。
用于疏散通道的防火卷簾門控制器應具有兩步關閉的功能,并應向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反饋信號。濟南防火卷簾門控制器接收到火災報警信號后,應能控制防火卷簾門自動關閉到中位處停止;接收到二次報警信號后,應能控制防火卷簾門繼續關閉至全閉狀態。